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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大市民朋友:
根據(jù)國家、省相關規(guī)定,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10月8日印發(fā)《惠州市加強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的十項措施》(惠府辦〔2021〕9號),對我市在用違標電動自行車設立過渡期,過渡期終止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。過渡期屆滿后,對仍然上路行駛的違標電動自行車依法進行查處。符合國家標準且獲得CCC認證的電